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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 案 归 档 制 度
发布时间:2019-05-09 信息来源:妇联实验幼儿园 点击数: 次浏览

为了完整系统地保存托幼中心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,提高归档文件的质量,更好地为托幼中心各项工作服务,特制定本制度。

1、凡属本托幼中心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、图纸、表格、声像、实物等各种门类、各种载体的材料均需进行科学的分类、立卷、编目、归档(具体归档范围按制定的《无锡市妇联实验托幼中心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》执行)。

2、凡需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齐全、完整、准确、行文规范、书写工整、字迹清晰、签署手续完备,不得使用铅笔、圆珠笔或纯蓝墨水及其他有色笔书写。 

3、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当经部门负责人审定,且整理应当系统、规范。   

4、党政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和能按年度归档的其他部门文件材料,在次年6月底前完成归档;基建档案在基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归档;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,由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后,编制清册,移交档案室统一保管;声像、电子和实物等特殊载体档案,应定期整理归档。

5、各类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式一份,移交时填写归档材料移交清单,交接双方根据清点核对并在《档案移交(接收)登记表》上签字,移交清单由交接双方各保留一份。

6、托幼中心档案室应对文件材料的形成、积累、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、监督和检查。

©无锡市妇联实验托幼中心 联系电话:0510-85751679 苏ICP备05011929号-2